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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赋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用机理与实施路径

来源:网络 / 作者:夏杰长、张雅俊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 日期:2023-07-13 / 浏览:541 次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建设的核心是创造更多财富并共享发展成果。持续推进经济一般性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经济均衡性增长,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缩小不同群体、区域和城乡间要素分布和发展差距,是共同富裕建设的根本保证和主攻方向。数字经济作为促进经济一般增长和均衡增长的新引擎,与共同富裕主要建设要求和发展目标一致,逻辑吻合。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关键技术持续创新推动资源要素利用优化和经济发展创新驱动转型。数字技术通过赋能产业转型和模式创新,加速社会财富创造进程;同时数字技术所具备的通用性、协同性和共享性等特征能有效促进区域和行业协调发展,提升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普惠性,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达成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数字背景下,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发挥着优异的资源聚集和配置效能;数字商务尤其是农产品电商的高速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转型升级。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突破了时空和资源稀缺性的限制,为加速经济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共同富裕与数字经济发展时间吻合、内涵契合,发展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和高效实现路径。现有的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相关研究,聚焦于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机理与效果。共同富裕的第一要义是富裕。数字经济具备创新性和高渗透性,向传统行业不断扩散和结合,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发展生产力和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一般性增长,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的第一步。共同富裕的建设挑战在于均衡性发展。数字技术和数据是通用技术和通用生产要素,交易成本降低效应也在各类交易中体现,对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人群和地区都有显著意义。基于创新、溢出等效应达到共享和普惠的效果,促进均衡发展的实现。数字经济带来的数字鸿沟、就业结构冲击、鲍莫尔病和收入差距加剧等问题,引发了数字经济能否促进共同富裕的探讨,此观点存在一定争议和分歧。在数字经济发展初期,部分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随之上升。而针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发现,发展数字经济能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存在负向关系,但是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成熟,之后可能呈现正向关系,即U型非线性影响。也有研究认为数字经济发展符合库兹涅兹曲线,与收入差距存在倒U型关系。尽管对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和作用效果存在一定分歧,数字经济发展对共同富裕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是达成一致认可的。因此在探析作用逻辑与机理的基础上,针对数字鸿沟等负面影响进行路径规划和政策设计是必需的,以充分释放和共享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为更优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浙江被国家赋予在全国率先形成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成果和浙江经验的重大任务。在数字经济加持下,浙江如何基于自身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完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任务,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在明晰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发展现状与主攻方向的基础上,总结数字技术的特性及探讨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作用逻辑与机理,明晰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挑战与难题。基于浙江发展背景,分析浙江数字经济赋能的现实基础、可行性和现实挑战。围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以优化收入分配、减少城乡差距和协调区域发展为建设思路,提出数字经济赋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六大实施路径,保证经济一般性增长的同时促进经济均衡性发展,通过路径规划和政策设计尽可能减少和规避数字经济发展对共同富裕建设产生的负面效果,探索共同富裕建设浙江典范和样本。

二、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

建设目标与主攻方向

(一)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为核心,坚持五个指导原则,紧扣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四大战略定位,以解决三大差距问题为主要方向和发力点,高度重视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现状和问题,解决省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应用和实践建设,总结形成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经验。浙江共同富裕建设具体目标可以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两大方向,包括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收入分配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七个总体目标;其中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类的具体指标和数据如表1所示。《方案》要求,浙江全省202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13万元,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70000元,力争2035年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方面,2020年达到45%;拟于2025年提升至60%。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继续缩小,拟于2025年减至1.90以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继续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制度和格局,加速步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浙江共同富裕建设主攻方向共同富裕建设有三个核心要求和特色:经济发展、公平共享和持续受益。共同富裕建设需要借助相关路径和政策制度对不平等机制进行修正和弥补,保障全体人民、各个地区能公平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1. 扩中降低,形成橄榄型社会。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路径,继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缩小低收入群体规模,基本形成橄榄型社会。我国目前影响居民收入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劳动所得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2020年浙江全省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为43%。《方案》提出,这一比重到2025年将提升至50%。面对提高职工劳动报酬所带来企业人力成本负荷增加,企业需要积极寻找数字化转型和升级,优化职工结构,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2. 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以推动乡村振兴为路径,促进乡村基本同步实现现代化建设。针对脱贫攻坚困难乡村,建立县带村、村带户帮促机制,发展健全贫困户个人发展账户。推动城乡双向开放,促进资源要素的双向流通,合理分配使用资源。积极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完善在城务工农村人口的社会服务和保障,疏通城市人口和资本流向农村的堵点,最优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增加农民资产价值。3. 优势互补,区域协调发展。以区域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发展质量为路径,促进区域各主体动能充分释放,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平衡城市与山区、生产区与生态区等区位的异质功能,改变唯GDP为重的发展思维。发挥生态功能区域的优势,将生态保护和绿色可持续置于发展首位,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多种举措来弥补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方案》提出,浙江将继续探索完善双向双飞的飞地建设机制和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实践,推广合作共享的跨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

三、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

建设的作用机理

数字经济从多个层面和维度影响和促进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基于创新数字技术、降低交易成本、重塑产业逻辑等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赋能基础促进经济一般性增长和均衡性发展,通过收入分配、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助力共同富裕三个核心目标建设。同时互动作用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如数字鸿沟、就业结构冲击、区域差距和鲍莫尔病等负面影响,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和路径规划达到做大蛋糕并分好蛋糕的最终目标。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建设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具体而言,一方面,互联网等新兴数字技术能够有效创造同时具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实现更高效的供需匹配,完善现有的市场价格机制,发挥数字经济长尾效应,达到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均衡的效果。另一方面,随着数据等新的要素投入,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由此产生,使得边际效应非线性递增,激发大众创业和有效满足细分市场需求的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呈现的空间溢出和辐射的特点,对于共同富裕建设、推动宏观经济一般性增长、区域和城乡均衡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赋能机理。1.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核心是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是在计算技术、微电子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组成的新技术群体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其本质是实现对各类信息的识别、转化、存储、传播和应用等功能。作为一种通用技术,数字技术具有普遍和渗透等特点,能够深刻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重塑了经济社会的生产模式、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有效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数字技术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了更多的劳动力。劳动效率提升是有效增加劳动者收入的现实基础。数字技术对劳动力市场的巨大影响更体现在其对市场产生的结构性冲击,对不同劳动群体产生了差异化作用。数字技术的渗透性和替代性对低技能劳动者产生替代影响,因人员素质难以匹配岗位需求而面临失业风险。数字技术衍生出的数据伦理也会带来诸如个人隐私泄露、数据垄断等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2.交易成本。数字经济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者需求侧和供给侧的交易成本和服务成本。平台经济迅速发展进一步降低了市场的准入门槛。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市场摩擦引起相关交易成本,包括搜寻交易对象所带来的找寻成本,为获取交易对象有关信息、同交易对象进行交流互动所引发的信息交流成本以及为完成业务约定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所支付的成本。数字经济通过构建即时沟通交流平台、快速回应诉求、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和不确定性等大幅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比传统生产模式,产品渠道更加丰富,营销成本大幅减少,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优化原有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对中小企业有显著的溢出作用。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与交易成本,为地区经济活动高效开展注入新的生命力。3.产业逻辑。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产生了全面深刻的影响,持续发展出新的业态模式。地理区位和距离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迅速下降,产业地理集聚趋势也有所降低。数字经济促进产业链结构从线性链状演变为网状生态,产业链条上各主体的原有定位和边界逐渐模糊甚至消失,创新和知识流动呈现出跨链条跨行业融合渗透的特征,线上线下互动,相互赋能。数字经济所具有的无边界性和互联性深刻改变了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原有的产业逻辑。从服务经济到体验经济,消费者开始更多地参与到服务产品的价值共创中,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已经从基本满足生理和发展需求向品质化、多元化和个性化转变。通过精准匹配需求端的个性偏好和供给端的产品服务,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和效率,升级、改造和优化传统要素,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驱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作用路径。数字技术和数据作为一种通用技术和通用生产要素,对交易成本和产业逻辑的影响和作用也是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因此无论是对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城市地区还是乡村地区,都具备不同程度的赋能效果,数字经济对一般性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均衡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减少城乡差距、协调区域发展,有效赋能共同富裕建设。在这一互动和赋能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需要通过后续实施路径设计最大程度缓解和规避。

1.收入分配。为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和普遍增长目标,必须坚持共享性增长方式。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涌现出的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新就业带来了诸多新的岗位和机会,平台组织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分配关系,更多的人接触和享受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他要素不足所引发的发展困境。数字技术应用于日常工作和生活,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数据使用、数字产品消费等途径更加公平和均等地发展自我和增加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数字经济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总值促进经济发展,拉动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做大经济绝对数量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受益人群。提升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和优化分配结构是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居民收入绝对值和减少收入相对差距的重要路径。

2.城乡发展。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大部分农民受制于受教育水平和信息获取渠道等因素,生产和运作模式较为传统和单一,效率较低。数字技术的大数据分析和精准匹配有助于农民制订适宜的生产计划和销售方案,增加生产规模和农民收入,减轻农民的贫困程度。数字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生产与消费转型。数字经济在推动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同时,加速推进了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催生和促进了农村电商、网商经纪人、物流配送等新服务新业态新岗位。数字经济和数字化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数商兴农推动着农产品电商高质量发展。2022 年中央提出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数商兴农顺应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在乡村推进构建三位一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3.区域协调。协同效应实现了生产要素、信息和数据的共享和协同作用,促进产业一体化和生产增效。数字经济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数字技术和数据的特性使得数据和信息易于流动,突破地理和空间的限制,一定程度降低原本区位和地理因素的重要性。韦伯的产业区位理论认为,好的区位和聚集可以有效节约企业成本和增加收益,共享基础设施和专业技术。新产业区位理论强调了良好的有利于创新和人才成长的产业文化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产业区位所包含的社会环境因素能加强创新主体的效率叠加、加深创新行为的联同作用和扎实的社会基础效能。受到数字经济的影响,地理距离和区位的重要性进一步降低。数字经济的精准匹配功能使得各类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分散在各个地区,价值链布局扩张至整个区域,呈现出网络化和碎片化的特征。通过碎片化分布和供需精准匹配,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共时性与不可储存等特征带来的供给限制得以有效疏解。

4.负面作用。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引发数字鸿沟、就业结构冲击、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等负面作用。对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地区、居民群体产生的负面效应强度有所不同,当负面作用强于正面效果时,共同富裕建设进程反而会因此受到阻碍和偏离。虽然关于数字经济作用共同富裕的具体效果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共同富裕建设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是一致认同的。基于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高技能的特性,第一是会对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结构带来一定冲击。拥有知识和高技能的群体因此受到更多益处,贫困人口、低技能群体可能面临就业困难,不同群体间要素使用能力差异导致新的收入差距。新业态模式产生的新就业岗位和职业面临权益保障不足的现状,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和福利分享权益受到一定侵害。第二是存在数字鸿沟。数字鸿沟可分为可接近性鸿沟、使用鸿沟和知识鸿沟。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不断推进,中国可接入鸿沟得到很大程度地缩减,为数字鸿沟持续缩小奠定了基础。但是不同年龄、城乡、区域的人群使用能力和利用程度仍存有较大差异,产生新的贫富差距。第三是可能扩大区域发展差距。中国数字经济和相关产业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特点。在数字经济发展早期,发达地区会享受更多的发展红利,相对落后地区更需要借助政策扶持和路径设计以推进区域数字经济和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四、数字经济赋能浙江共同富裕建设

的现实基础与挑战

(一)现实基础。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39.8%2021年浙江数字经济GDP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据测算,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0218亿元,占GDP比重46.8%,相关各项主要指标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领跑。2021年,预计浙江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9%,同比增长2.0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11.0%。规模以上工业中,五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速位于16.8%-20.0%,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进一步加速,远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显著地拉抬了工业生产和发展增速。十三五期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2020年达7020亿元,对GDP增长贡献率达34.9%。数字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产业数字化指数位居全国第一。2.数字经济顶层设计保障发展。为推动浙江数字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浙江省2021年宣布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项目,同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方案。20216月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于2025年实现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在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上,提出60%左右的目标要求;高水平建设完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速完善三区三中心建设任务。浙江计划于2035年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成熟完善的数字产业发展体系。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充分释放数字潜能和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发展全面变革,形成全面现代化经济体系。3.新业态和新模式持续涌现。浙江省创新生态系统日趋完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浙江省在数字经济领域影响力不断增强,创新生态系统不断成熟,互联网+健康”“非接触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新业态产品的消费大部分来源于一、二线发达城市,市场下沉还不足。规模巨大的下沉市场消费者将成为未来数字化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4.服务业产业数字化转型迅速。2020年,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万亿元,占服务业比重由2015年的30.0%提升至35.6%。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领先发展,数字赋能零售、医疗等各类传统服务市场,产生新的业态,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融入生活服务业,高效完成供需匹配,缓解传统服务业囿于劳动力、物力投入的发展堵点,推动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提质升级,更高质量和更高效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受疫情限制等发展环境影响,接触性服务业恢复相对缓慢,而部分数字服务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十三五期间,服务贸易数字化显成效。服务贸易与数字经济进一步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创新求变和特色发展的新格局。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赋能旅游、教育、医疗等传统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活力,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和业态。

(二)现实挑战。1.浙江数字经济地区发展不均衡。浙江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为7351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13032元,增速达12.21%。全年三新产业经济增加值预计占GDP27.8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348亿元。浙江省总体上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引领经济增长,但是省内各地区间发展不均衡。根据相关研究报告,浙江省11市中,省会杭州2019年城市数字指数为9.14,位于全国第十;其次是宁波,以5.09位列第24;第三是温州,以4.66位列第27;共有8个城市进入前100;排名最后的是舟山,以0.65位列第22311市详细的数字指数和排名见表2.以数字指数为标准,11市变异系数为80.35%,离散程度较大,地区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囿于地区的相关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数字经济发展初期,发达地区和非发达地区的受惠程度有所不同,对资源要素的集聚和利用能力差异较大,发达地区更易借助数字经济发展经济,地区间发展差距短期内进一步扩大。数字经济相对先发展的地区更容易取得优势,占领市场,对后发展地区的提速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挑战。

2.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红利差异仍然存在。在数字经济发展初期,可接近性差异是数字鸿沟的主要表现形式,接入上的差异将给不同地区和人群带来发展机会的差异。相关公共政策的推行和基础设施供给的完善将会缩小这种鸿沟。浙江在改善网络和信息接入可及性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至20216月,全省已建成5G基站6.3万个和数据中心193个。2021年已成功实现4G和光纤覆盖全部乡村,5G覆盖全部重点乡镇。在接入可及性差异缩小的同时,不同人群对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使用差别越发凸显。通过对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的有效利用,获得了超越传统商务模式的收益即数字红利。使用差异所带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有部分人群因此获利,同时不同人群间获利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包括不同地区、产业、性别、年龄和教育背景等。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应用为使用者提供了均等的获益机会,但是使用者实际获取的数字红利却是有较大差异的。区域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区域发展差距。从全国看,位于东南沿海的浙江省是数字红利的巨大获益者。从省内看,浙江省内部仍然存在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红利差异,省内11市根据数字指数计算出的数字城市指数变异系数为80.35%,山区26县与全省平均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数智基建已经相对成熟和完善的浙江,如何发挥数字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积极作用,让更多地区和居民相对公平地获取数字红利和发展自我,缩小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红利差异,赋能共同富裕的建设,将是之后规划设计和公共政策关注的焦点。

五、数字经济赋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

建设的实施路径

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正在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在数字经济赋能下将迎来具有重要意义的突破性变革。共同富裕是一种经济社会状态,不能脱离所处的经济阶段和具体的发展背景。中国的共同富裕需要嵌入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以数字经济为依托来积极有序推进共同富裕建设是未来的必由路径。产业数字化是增强产业融合的关键,加快发展数字化服务业,实现数字经济的双向赋能,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不竭动力。基于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建设的逻辑和机理,政策设计和实施路径需要从收入分配、区域协调、城乡发展和减少负面影响四个方向针对性进行,以充分释放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和赋能动力。

(一)调节分配,优化财政税收和转移支付制度数字技术能优化三次分配制度体系和分配效率,构造市场、政府和社会一体化的更为公平的新体系。通过数字技术,发挥政府的分配调节作用,基于大数据等技术,完成行政效率提速,加强相关决策行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聚焦农村和山区等相对落后地区,积极出台税收政策和调整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对新职业新业态的政策扶持和制度更新,探索数据要素和数字资产的征管制度。引导科技向善,发展线上公益和大数据精确资助等数字渠道,加速财富实现更大范围的流动和循环。同时需要重视数字经济对传统行业和岗位产生的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关注相对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现状。数字经济会对不同劳动者群体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的同时,也有部分较低劳动技能的岗位被取代。部分低技能劳动者的工作和收入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就业保障不足。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加速完善就业工作保障制度,扩容提质,降低数字经济对就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拓展多样就业路径和信息渠道。构建就业规范发展和保障政策体系,探索完善新业态模式从业者的工薪制度和职业保护措施。建立完善更为公平和普惠的收入分配体系,实现全省维度上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

(二)山海协作,探索共建数字经济下的新飞地经济模式飞地经济是指两个行政上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差异的行政地区,在特定的区域合作开展产业全域建设活动。该模式成果突破了区域规划的行政限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和协同释放要素价值,这种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能有效实现互利共赢和协同成长。产业飞地的关键在于要素双向流动通道的建立。产业飞地的要素双向流动与通道如图2所示。传统制造型飞地旨在以经济发展为衡量指标实现由优至劣的地区间经济能动的加工制造产业转移。这类单方向的流动带来税收分成或红利分享等益处,使得较落后地区有机会共享产业发展带来的收益和成果。新兴的科创型飞地是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通过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进行借地来实现创新赋能与成果的转变优化。经济欠发达区将资金、产品需求等要素输出到经济发达地区,结合飞入地的人才和研发设施等资源,完成创新成果和创新资源的流动,实现产业要素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逆向流动。2021年提出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借助一系列政策引导和支持,浙江省深入实践产业飞地规划和建设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刻意义。

数字经济下,飞地经济模式尤其是科创型飞地模式迎来了新的突破和可能。随着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5G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大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得以实现低成本远程交易、线上合作和协同生产。新时代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完善共同富裕指向的制度保障机制。数字经济背景下,飞地经济模式迎来了更大的建设空间和范围,能够飞得更高更远。不再局域于有限的地理空间,甚至突破飞入地和飞出地的二元主体,建立更加丰富的飞地网络。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共建数字经济下的新飞地经济模式,深化山海协作,谋划建设新一批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和消薄飞地,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助力山区、海岛跨越式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目标,发展浙江新飞地经济模式。

(三)因地制宜,推动数字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全省数字经济生产力,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以杭州为三区三中心核心区,围绕环杭州湾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快速打造世界级数字湾区。区域核心杭州以建设中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为目标,发展创新数字经济理念和技术,培育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和科创企业集聚,优化数字产业发展和变革,形成浙江杭州数字建设优秀经验和示范路径。加速宁波制造强市建设,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城市总体建设目标,深入挖掘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产业治理等优势。以建设数字经济领跑区为目标,充分发挥温州作为全省数字经济第三极的作用,推进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培养任务。以北斗品牌和数字服务业等三大产业集群为核心,加速湖州建成数字化绿色智造名城。嘉兴利用节事效应,发挥节事影响,全力支撑柔性电子、数字安防、车联网等新兴产业建设和发展,建设全国数字产业创新高地。加速绍兴现代化产业建设进程,发挥核心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速其现代化产业建设进程,集中力量打造先进智造基地。基于数字经济和娱乐行业等优势产业,将金华建设成数字娱乐产业中心。强化衢州的产业辐射功能,建设四省毗邻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基于国家战略需要,深入实施国家智慧海洋舟山群岛区域试点示范工程。发挥台州光电产业优势,建设浙江光电产业高质量集聚区。基于绿色生态和乡村振兴背景,在丽水积极探索智慧乡村旅游、农产品数字商务等新模式,建设浙江绿色智慧新高地。以科技创新为战略基础,建立浙江特色全域创新体系,为加速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不竭的动力和生命力。探索发展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基于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等科技创新产业,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千亿工程。加速高质量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全力建成世界数字变革高地,发展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浙江经验和模式,形成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系统和拥有世界级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浙江世界数字贸易中心的建设进程,发展数字贸易和平台经济降低交易成本并促进交易达成,优化跨境电商建设。

(四)数字转型,发展生活新服务与生产服务推动数字经济进入生活和生产,重点发展和供给数字生活新服务,加速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与生活服务业深入融合,催生出新的业态和模式,包括新零售、数字教育和数字医疗等。针对不同种类的数字生活新服务及其特征,设计和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举措。将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入传统零售,加速零售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优化供应链管理,发挥网络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数字教育和传统学校教育深度融合,创办和建设数字课堂和网络学校,鼓励传统教育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开展深入协作,优化数字教育体验,探索交互式、参与式和体验化的数字教育体验供给。深化智慧出行和智慧旅游服务建设,继续推广和优化浙里畅行区域一体化智能出行服务和应用,完善浙江智慧旅游资讯和旅游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智慧出行和旅游服务的应用场景,提升服务易用性,优化各类群体使用体验。数字经济和技术进入生产和生活,发展出智慧健康、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和新需求。加速推进居民健康大数据科学搜集和应用,发展数字医院和智慧问诊等医疗建立服务。在此基础上,培育并发展相关重点创新业态,塑造高质量生活服务供给的典范和模板,形成以一图两码三平台(一图指生活服务数字地图,两码指支付码和信用码,三平台指交易平台、供应链平台和统计监测平台)为核心的数字生活新服务体系,加速建设成为数字经济强省和数字生活服务强省。关注老年群体、农村居民等相对弱势群体的生活服务需求,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全优化和全覆盖。

(五)数商兴农,积极打造农产品品牌名片依托当地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发展农产品数字商务,基于农产品品牌特色,提高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建设和打造现代化农产品生产模式体系和驰名品牌,开拓乡村经济的数字产业链。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深刻改变了农产品的产品价值、经营模式和目标市场,几何倍扩大了产品的目标市场和消费顾客,赋予农业和农产品更多的发展活力和可能。为更好地发展农产品数字商务,需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服务等保障体系,促进相关区域信息和产品流动。助力浙江山区26县开展电子商务助农兴农建设,加快实现网上农博县域全覆盖。基于当地特色农产品发展和建设一系列品牌,再通过数字经济赋能将品牌发展成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扩大受益的区域和群体。红美人是浙江象山县2001年选育的高端柑橘品种,但是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品牌形象和产品长久发展。2021年象山红美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引入数字技术保护品牌,建立码上放心原产地溯源码查询机制,成功保护和进一步发展区域品牌。以浙江象山红美人品牌为示范和优秀案例,助力特色优质农产品借助区域品牌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六)公平受益,缩小数字鸿沟和数字红利差异缩小数字接入鸿沟和数字使用鸿沟,设计实施填补数字鸿沟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保障各类群体和居民都有机会享受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和个人成长契机。在浙江数字基建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动相关基建全覆盖,继续缩小数字使用鸿沟。推动5G基站在省内实现更广范围的建立和布局,进一步提升5G在乡村地区的覆盖率,加速人工智能等新基建设施在农村的建设进度和应用深度,保障农村居民共享新基建建设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提供基础保障。积极引入和实际应用相关数字技术,促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的渗透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在5G、通信设施等基础设备上存在的差距,最大程度缩减数字使用鸿沟,保障乡村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础。关注和针对特定人群,缩小数字使用鸿沟,保障不同群体公平地共享数字红利。在缩小数字接入鸿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更多群体公平受益。针对农村居民、老年人群和中小企业等数字经济使用能力较弱的群体,设计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类数字化平台和应用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发和升级能有效满足相关弱势群体需求的使用途径和特殊功能,降低数字技术在服务领域尤其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公共领域的操作难度和程序复杂性,提高数字技术易用性和普惠功能。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推动数字经济进入偏远和相对落后地区群体的生活和工作中,切实改善生活质量。


作者:夏杰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学术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雅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原文刊载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参考文献略注: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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